序号 | 135 |
招聘单位 | 陆丰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 |
岗位名称 | 中职心理学教师 |
岗位类别 | 专业技术岗位 |
岗位等级 | 十三级 |
岗位简介 | 从事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|
招聘对象 | 不限 |
招聘人数 | 1 |
学历要求 | 本科以上 |
学位要求 | 学士以上 |
研究生专业要求 (代码) | 心理学(A0402) |
本科专业要求 (代码) | 心理学(B040201) 应用心理学(B040202) |
年龄要求 | 35周岁以下 |
执业资格证要求 | 中职或高中教师资格证,且证中任教学科与所招聘岗位名称相同或相近。 |
一、招聘活动内容
名称:2023年陆丰市人才招引专项行动暨“南粤春暖”稳就业促发展系列招聘活动
时间:2023年2月8日至9日(上午9:30-12:00;下午14:30-17:00)
地点:陆丰市利民惠民广场(市民文化广场)
招聘对象
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毕业生。其中:
(一)国内普通高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2023年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二)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(非在职)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(三)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