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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汕尾市红海湾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28人公告

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| 2021-01-22 17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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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<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20〕13号)和《关于修订印发《汕尾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汕人社规〔2020〕1号)精神及市、区关于稳就业工作的部署,为深入推进就业扶贫,打赢脱贫攻坚战,切实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,稳定贫困家庭收入,防止脱贫人员返贫,解决特殊时期特殊群体就业问题,计划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 公开招聘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  一、岗位性质和招聘人数

 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,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,并由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的公益性岗位。岗位期限为1年。

  2021年计划招聘人数共28人,具体岗位设置见《2021年红海湾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》(附件1)。

  二、招聘对象

  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排法定劳动年龄内(男18至60周岁,女18至50周岁)岗位所在村、户籍所在村、居住所在村“无法离乡、无业可扶、无力脱贫”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。

  三、招聘条件

  (一)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  (二)有吃苦耐劳、乐于奉献精神;

  (三)能够服从组织安排,有一定的工作能力;

  (四)身体健康;

  (五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。

  1、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
  2、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
  3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。

  四、岗位待遇、服务期限:

 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每月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(1410元)予以岗位补贴,补贴期限为1年。

  五、招聘程序

  1.申报。2.公告。3.报名。4.审核。5.公示。6.聘用。

  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所需材料

  (一)报名时间:2021年1月20日至27日(8:30—12:00、14:30—17:30)。

  (二)报名地点:岗位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。

  (三)报名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相片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,现场填写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。

  七、咨询电话

  红海湾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,电话:0660-3438022

  附件:

  1.2021年红海湾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.xls

  2.红海湾兜底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.xls

  红海湾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

  2021年1月22日

  文章来源:www.hhw.gov.cn/hhw/zwgk/0800/0806/content/post_65932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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