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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2020年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体检公告

城区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| 2020-08-06 13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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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根据《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公告》的工作安排,现将体检工作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体检对象

 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排序,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,具体名单见《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体检对象名单》(附件1)。

  如发现体检对象存在不符合相关条件、弄虚作假或不适宜录用的情况,可来信来电反映(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政工室,0660-3372815,香城路一号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505室)。

  二、时间地点

  2020年8月10日进行,按照体检对象名单于当天上午7:30前在汕尾市区海滨大道汕尾市人民医院2号楼楼下集中。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三、体检要求

  1.报到。体检对象应于体检当天7︰30前携带本人面试成绩单、有效身份证以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前往医院体检。体检时医院需收取体检费450元/人,此项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缴交。

  2.体检过程中,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顺序进行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如有特殊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。体检完毕,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、误检后,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,离开体检医院。

  3.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和《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等规定实施。

  4.考生对视力、听力、血压、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,当天体检结束后,这些项目不再安排复检。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》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。

  5.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《体检须知》(附件2),保持电话联络畅通,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。请考生预足时间,带齐证件,确保准时参加体检。

  附件:

  1.2020年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(辅警)体检对象名单.xls(详见公告来源)

  2.体检须知.doc

 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

  2020年8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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